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评估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0〕15号)部署要求,各市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组织开展了自评,省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市自评的基础上对示范城市和57家产业基地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综合考虑各市自评和省级现场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5个等次。
(一)示范城市。济宁市、日照市、聊城市、菏泽市、烟台蓬莱市、东营垦利区、济宁兖州区、济宁嘉祥县为“优秀”,泰安市、德州禹城市、济南钢城区、德州平原县、枣庄台儿庄区、枣庄市峄城区、菏泽单县为“良好”。
(二)产业基地。中建绿色建筑产业园(济南)有限公司等82家产业基地为“优秀”,山东天成钢结构有限公司等30家产业基地为“良好”,山东好宜居木结构有限公司等4家产业基地为“一般”,烟台巨翔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产业基地为“较差”,潍坊馨帝都绿色装饰工程配套有限公司等5家产业基地为“不合格”。评估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示范城市。一是部分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进度较慢、示范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个别示范城市产业培育力度不大、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缺少典型样板工程。二是在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上的创新性举措不多,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模式建设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较少。三是市场主体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容积率奖励、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环保支持等激励政策实施细则不完善,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产业基地。一是生产管理水平较低,部分基地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较低,大部分企业自动化、精细化程度不高,个别企业检测设备、检验人员配备不到位,企业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二是技术研发创新不足,大部分企业在科技研发上的投入不多,技术产品引进多、独创少,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低,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芯片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较少。三是人才队伍支撑不够,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高素质产业工人匮乏,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三、其他事项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5家产业基地,予以撤销产业基地认定。评估结果为“较差”的产业基地,要对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要点,逐一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于2021年7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厅,未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产业基地认定。
联系人:祝兵、陈恒亮,电话0531-87087012(传真),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评估情况的通报》.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