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2021年12月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经验做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要求,决定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根据《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及各市试点实施方案等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各市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情况;省“1+N”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情况;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机制建立情况,支持政策制定落实情况;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发展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对照评估内容,对试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认真撰写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困难、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1),如实填报本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统计表(含住宅、公寓、宿舍、农房等居住建筑,见附件2),并提报1-2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典型工程案例(案例提纲见附件3)。试点推进情况将纳入对各级政府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试点项目统计表、典型工程案例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联系人:陈恒亮、祝兵
电话:0531-51765145、51765141(传真)
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附件:1.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报告(编写大纲).doc
附件:2.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统计表.xlsx
附件:3.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典型工程案例提纲.doc